关于化工专业大三学生开展本科生导师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作者:韩凯 浏览次数:
为促进工程认证的持续改进,改革本科生培养模式,从本学期开始,针对化工专业三年级学生试行本科生导师制,依据实施的《关于化工专业面向大三学生实行准本科生导师制的草案》详见附件。
实施工作安排表:
1导师筛选
化学工程系师资队伍中目前承担本科结业任务的教师均可自然成为候选,参见:(http:/Content.aspx?moduleid=273525C5-7315-4853-AF82-F2DBB8A1181F)。
2学生了解(2017.4.7~2017.4.12)
学生(大三、第六学期)通过教师个人主页浏览、电子邮件问询、电话沟通或者登门拜访等方式对教师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等进行了解。
3师生互选(2017.4.12~2017.4.21)
学生自愿申报导师,由师生双方相互选择。学生与选中的导师当面签订确认书。
4开展工作。
请各化工14级各班负责人传达和组织好此次工作。
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 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 化学工程系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