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首页
首页 >> 中心首页 >> 中心通知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 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17    作者:    浏览次数:


学院党政各二级单位: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年内,实验室受到上级单位部门通报批评整改的,第1次则扣减实验室负责人年终绩效2000元;第2次则扣减实验室负责人年终绩效4000元;第3次则扣减实验室负责人年终绩效8000元,减少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1人,取消当事研究生评优评奖资格;第4次则对实验室进行关停并收回实验用房。

      二、实验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事故能及时扑救且未造成影响和人身财产损失(一类事故)的,给予实验室负责人扣减年终绩效2000元,实验室关停3天进行整顿;对造成一定程度财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二类事故)的,给予实验室负责人扣减年终绩效5000元,实验室关停2周进行整顿,事故责任人全院通报并停发一年奖学金;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一类和重大事故)的,按校规校纪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同时给予实验室负责人停止职称晋级晋升1次和研究生招生1年,减扣三年年终绩效。

       三、实验室全年无事故、无整改通报,管理规范整洁,安全工作到位,对实验室负责人奖励年终绩效2000元。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

2022510




Baidu
sogou